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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邪教线索最高可奖励5万元
日期:2018-04-04 点击率:1003

    4月3日,自治区政府防范办、公安厅、财政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群众举报邪教线索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奖励情形和标准、受理程序等,群众可拨打110进行邪教线索举报,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励。

 

举报内容及奖励

●群众发现并及时举报带有明显邪教特征的图片、传单、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光盘、旗帜、徽章、服饰、纪念品等物品,奖励50元至200元;

●发现并及时举报QQ、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宣传邪教内容的,奖励200元至300元;

●发现并及时举报张贴、悬挂、喷涂、书写的邪教横幅、条幅、标语等情况,奖励300元至500元;

●发现并及时举报人为诋毁和破坏公共反邪教宣传设施等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

●对提供线索发现制作、张贴、悬挂、散发或携带“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反宣品的可疑人员,奖励1000元至5000元;

●提供线索发现“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在公共场所以播放音视频、呼喊口号、授课、演讲、书写、喷涂、张贴及悬挂横幅、条幅、标语,或者以抛洒、发放、展示物品等方式宣扬邪教非法活动的,奖励2000元至5000元;

●提供线索发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反宣品制作窝点等,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提供线索发现在互联网(微博、微信)、通信网络(短信、彩信)、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反宣活动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可疑人员,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提供线索发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企图聚众围攻和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法插播广播、电视,组织非法聚会、签名、按手印等可疑情况的,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的反宣品案件,对举报人最高奖励10000元;

●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的反宣品制作窝点案件,对举报人最高奖励20000元;

●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的邪教团伙案件,对举报人最高奖励50000元。为公安机关公开悬赏的重大邪教案件提供破案线索和帮助的,依照悬赏公告给予奖励的同时,再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符合多项奖励情形的以最高标准进行奖励,多人共同举报则平均分配或按贡献大小、时间顺序分配奖金。

 

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漏身份信息

    据悉,市、县(区)两级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后,指令辖区派出所或就近警力出警的同时,将接报的情报线索、举报人联系方式及现场处置情况等登记造册,移交同级国保部门。提供涉邪教线索被采用的,国保部门通知线索提供者本人填写奖励审报表,会同同级政府防范办及时对举报人、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核实认定,及时兑现奖励。

 

    《办法》要求,要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身份信息,对泄漏举报人身份的行为将依法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者冒领举报奖金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受理举报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徇私舞弊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