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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低价买了套顶账房,一年多后领钥匙时被告知要再交36万
日期:2018-03-12 点击率:1006

    两年前,潘女士花了25万元从一位包工头手里买了套顶账房,如今想拿钥匙装修入住,房地产开发商却说她需要再交36万元才能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和房产证,对此,潘女士很疑惑:明明已经交了钱,也签了协议,为何现在又要交那么多?


没及时办手续 购房款白交了?
    据潘女士介绍,2016年3月9日,她和父母在一处新建小区看房时,意外得知包工头姜先生低价出售顶账房。“小区保安介绍了他的房子,我们也看中了这套房子。”潘女士告诉记者,该房位于幸福小镇20号楼4单元501室,101.88平方米。房地产开发商宁夏兴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这套房子抵偿给了宁夏西夏水泥砼业有限公司,后来该公司又将房子抵顶给了姜先生。


    当时售楼部售价是36万元,因为姜先生急需用钱,经过协商,以25万元成交,并且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在2016年4月15日之前,潘女士先付给姜先生23万元现金,剩下的2万元房款交钥匙时一次性付清。


    潘女士说,因为儿子一直在外地上学,2016年她将所有的房款付清后,没有到售楼部去办理交房手续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17年8月她再到售楼部拿房屋钥匙时,对方却不给她,而且还要求她再交36万元。
对此,姜先生说,他已经履行完他的职责了,这两年的时间,因为潘女士没有及时到售楼部去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等手续,是潘女士的过错,他不承担任何责任。


政策有变 必须重新做账
    记者在潘女士提供的收据上看到,宁夏兴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潘女士开具的房款收据是366564元,但实际上潘女士是以25万元买到了房子,开发商现在为什么又要让潘女士交36万元走账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了幸福小镇售楼部了解情况。


    幸福小镇售楼部工作人员解释,潘女士购买的房子,确实是宁夏兴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偿给了宁夏西夏水泥砼业有限公司,双方房款已经顶账结清,该公司也同意将房子转到潘女士儿子名下。但因为潘女士两年来一直没到售楼部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国家相关政策发生了变化,导致他们无法给潘女士办理交房手续。
宁夏兴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这种顶账房的协议不需要走账,房地产开发商可以直接给业主开具购房发票,但自从国家营改增以后,国家《税法》里面明确规定,必须一房一票。当时买房时潘女士将钱交给了姜先生,没有给售楼部交过一分钱,现在售楼部只能给西夏水泥砼业有限公司开购房发票,不能给她开购房发票,只能重新做账。


    这位负责人表示,现在公司拿出的解决方案是,潘女士和姜先生双方协商将这36万元的房款凑齐,到公司财务重新导账,有了进账凭据,潘女士才能办理交房手续和房产证等手续。


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随后,记者拨通姜先生的电话。姜先生说,自己现在没钱,并且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不愿配合潘女士继续办手续。听到姜先生如此,潘女士感到很无奈,她表示以自己现在的经济能力,一下子拿出36万元不可能。


    宁夏海潮律师事务所李浩然律师认为,潘女士与姜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后,当时完全可以办理房屋的交房手续和房产证。但她因为家庭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因为国家政策变更,导致目前过户有困难。李律师建议开发商和潘女士、姜先生,三方一起协商解决此事。如果解决不了,潘女士可以根据当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姜先生返还购房款。


    通过潘女士的买房经历,李浩然律师也给购买顶账房的消费者提个醒:购买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产权归谁、房屋质量等详细情况。购买后一定要及时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的备案与过户手续,只有这样才能把购买顶账房的风险降到最低,也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截至记者发稿前,潘女士表示,她将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