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文章内容
银川新政:前期物业费须明码标价
日期:2014-09-23 点击率:1211

     买房时,售楼员只强调楼盘打折优惠的性价比,却不提物业费多少,拿钥匙时,电梯进门费、装修清运费、进门工本费等一大堆费用却冒了出来,购房者不交休想住进去,今后,这样的事将终结。9月22日,银川市物价局和住房保障局联合下发要求,自10月15日起,辖区620家房产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须执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购房者遇到未公示项目的收费可拒付。

 

     “新建住宅要配套物业,在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对物业收费明码标价,物业公司也要在办公场所及小区内对物业收费项目明码标价,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银川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物业费问题上,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存在欺诈嫌疑。开发商售房时基本不提物业费的事,卖完房了事,而购房者签订合同、准备拿钥匙时,才得知要给物业公司交电梯磨损费等各种自立标准罗列出的物业服务费,这样的服务项目有的小区高达30多种。

 

     新规明确规定,凡在银川市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企业以及从事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分别在“两个场所,两个合同”中进行明码标价,即在商品房营销场所(售楼中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场所(物业服务中心)、《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分别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进行明码标价。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营企业须在购房合同中,指明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物业服务企业须在服务场所和收费场所,对全部收费项目(含代收费项目)逐项公示。“两个场所,两个合同”中所公示、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和收费内容必须真实一致,没有进行公示、约定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和装修公司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

 

     “新政实施后,业主遇到未明码标价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可投诉,们将对这样的企业进行处罚,举报电话是12358。”银川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新消息报》)